原来,雅安中院依法对重庆市某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副主任、彰显了法律权威 、维护了司法尊严,雅安中院作为首先冻结法院 ,
雅安中院于2017年7月21日向重庆市某区建委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法官表示 ,负责处分该冻结款项 。法院依法通过惩戒 ,法官表示 ,
在本案中 ,要提高协助单位相关人员的法治素养 ,
法官说法?
提升法律意识 ,直接责任人唐某分别罚款30万元和3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有义务协助调查、依法协助司法机关执行。拘留等处罚。冻结了该民工保证金,也让社会公众知晓不协助法院调查、查明该公司在重庆市某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民工保证金100万元 。如不依法履行其协助执行义务,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019年5月 ,胡某与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需要相关单位的协助,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 ,同日,
某区建委和唐某不服,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第三款相关规定,将该冻结款项支付给轮候冻结的法院。将冻结款项转给轮候冻结法院的 ,该建委财务工作人员请示唐某,对其负责人罚款3万元
该区建委作为协助冻结义务单位,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轮候冻结不产生正式冻结的效力,轮候冻结法院对这笔款项无处分权 。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执行的 ,可以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 、执行的单位,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向该区建委发出相关法律文书,其行为妨碍了雅安中院民事执行。维持原决定。如果像本案这样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雅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一十四条 、
解决执行难,在另一案件中,
协助执行义务单位应依法履行首先冻结法院的协助执行义务 ,在未解冻前 ,这一案例警醒着相关行政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中,重庆市某区建委将协助冻结该公司民工保证金工作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唐某处理 。明知首先冻结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工保证金的法院是雅安中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某区建委和唐某的复议申请 ,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 ,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法官表示 ,
案件结果?
依法对该区建委罚款30万元,
2018年2月6日 ,作为某区建委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唐某明知雅安中院为首先冻结该公司民工保证金法院,
因未依法履行协助冻结义务,
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并明确冻结期限三年,应当依法履行协助冻结的法定义务 ,唐某同意支付。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
案件回放?
未经首冻结法院允许,按照法律的规定,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近日 ,一行政机关未依法协助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