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善意与否是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律师:
善意取得是合同生效重要因素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彭某表示不同意出售该房屋,但在过户办理中 ,
彭某在无效民事行为无过错,因夫妻共有房屋被夫妻一方单方出售,并且无主观过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也有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婚姻生活需要房子为其遮蔽风雨。即在共有权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否则,三方还在合同中约定 ,并驳回了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很难为他人所知悉,
案例中彭某拒绝追认《房产买卖合同》。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