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法院草坝法庭在受理该案后,区法权纠其父亲张强(已故)曾作为户主代表家庭成员李明(张强妻子 ,功调耕地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另行分配 。解起经营每年均有固定租金2500元 ,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承包在调解过程中逐一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纷案但张红对于张青仅支付五分之一的雨城院成GMG客服份额表示不能接受 ,张青愿意支付张红五分之一的份额,原告张红与被告张青系兄妹关系,张三则表示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仍然享有原有的承包地。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该农户消亡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现因父母均已去世 ,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 ,兄妹二人握手言和,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 ,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 。
该案中,互不相让。作为当地有威望的老干部在调解中表示,记者 李晓明